我是采购文员,刚刚入职两个月几乎什么都不懂。主管让我再付款申请的经办人处签我自己的名字

可是我总感觉,不是我经手采购的不该我在经办人处签名。我想请问,这样子,单一旦出问题,我会不会负法律责任?

按流程请款单应该是采购经办人签字,然后主管签字,再呈会计和财务审核确认。
但是不是自己负责采购的东西,却需要自己请款得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只要东西已经验收合格,按照订单/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申请付款就行,况且你签完,还有部门主管和会计财务确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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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6
完全有可能~~所以你这方面一定要注意,别给别人卖了你还给别人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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