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号在衡阳市雁峰区岳屏广场旁的神龙传媒大酒店应聘,该公司当时就帮我办理了入职手续,而且还要求交100元的培训费,当时就感觉不合理,但是由于想急着找工作所以也就交了。第二天去上班的时候,由于家里人不同意,不准我去上班,没办法,我只得提出辞职,但是公司部门经理和人事部门就说辞职可以,但是押金不退。经过我再三的诉说,他们就说你先去找部门经理签字,按照正规的辞职办手续。接着,我就去找到那个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很疾言厉色的跟我说,你先去找人事,人事又要我找部门经理,就是这样左推右推的,一直不帮我办,后来部门经理干脆就说我还要请示我的上级,你下次再来…… 他们这样的处事方法,很明显也很间接的告诉我,你的押金我不会退。其实100元钱是小事,但是他们这种做法是很不合法的,劳动法明文规定,公司不得收取培训费用和押金。本人很真诚的恳求,希望有关部门能做出相应的处理,我们老百姓赚的都是血汗钱,不能让他们这样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