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我开车自东向西行驶,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贴在路的左侧逆向行驶,请问该怎么定责啊?

十字路口我开车自东向西行驶,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贴在路的左侧逆向行驶,路口没有避让标志,我到路口有减速,观察没有车辆的情况下缓慢通过十字路口(时速18km/h)。当车头行驶到马路中间时,一辆速度很快(60km/h左右,路宽6-8米左右,限速40)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为避让他对面的来车(自西向东行驶的车辆左转弯向北行驶),逆向到左边道路行驶,撞到我的前车轮,导致交通事故,请问该如何定责?交警定我主要责任,应该吗?我正常行驶,而且到路口速度非常慢,我也观察过没有车才进行通过,请问这样定责对吗?(本人有行车记录仪全程记录了事故过程)。求各位给我分析一下好吗?

即使你有行车记录仪,对方是否超速也很难界定。如果对方没有违章,即使是撞了你的前轮,警察也应该定你全责,定你主要责任其实就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他在你的右边。如果他已经到了逆行道上,那应该是他全责,即使是他为了避让别的车,那也是他提出证据去追究其它车主的责任,而不是定你主要责任。你可以拿着当时的照片和录像去交通队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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