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星期同卖方签了三方合同,现业主想把房变唯一住房,想办离婚,房产证只有女方名,我想问一下,这样对买方有何影响?须注意什麼?
肯定是婚後的房产,产权人都是有孙子的人了,我最关心的问题是如果她离婚前签了买卖合同,离婚後最怕她老公以共有财产为名要求我退回房产,或以离婚为名同老公协议将该屋业赠予给她老公,将来会不会带来麻烦。
房屋买卖全权委托公证就是起到你说的这个作用 并且和他们签个情况说明书 证明房屋买卖是在离婚前 并且2人都知道并同意出售这个房屋 见证人是中介或者最好是你和他们都认可的人
关键是三方合同已签好了,才知道她要以离婚方式搞唯一呢。最怕她有意搞欺诈。
可以添加附加条款协议,让男方去做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