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人能够赔偿给你不到百分之十的赔偿是他尊守了交通法则!交通法则上面还明确说明,碰瓷之人不承担责任。
如果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骑车人就要赔偿,哪是所有人都就以碰瓷为生了吗!!
要看是怎么撞的,如果是忽然被老奶奶串出非机动车撞的,叫碰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民事处份。
满意吗?
你家老太太有80岁了?如果有了80岁了嘛!挺能散步哈,这散步就在短时间内步了不到7公里路,,,,
未成年人所谓会犯的八大交通事故罪是哪八大罪状?说来让未成年们听听呗?看看有没哪一条附合这起交通事故的条件?
原来你早在2014年2月份,你就在隐瞒事实真相,恶人先告状了,,,,,,良心啊。多色体。无语。
还有啊!人家上学少年,骑车骑得好好的,怎么就撞到老太太哪,交警的拍照是在非机动车道上的。无冤也无仇,是吧!
还有啊!虽然法律没有规定散步的行人不允许别的小区的行人进小区散步,但是在仁义道德上,你的小区往南哪么宽敞,道路也比我们小区宽阔几倍,为什么就跑到我们的狭窄的小道上来遛弯来了啊!居心何在。虽说两个小区都叫红星花苑,可大家请注意他们是“南区,红星花苑南区”,,,我是“北区,,红星花苑北区”,,而且两个小区从她家到我家距离相差有七八公里远。想向一下有这样散步散到别人小区里面去的行人吗,
哦!月份写错了,是早在2014年9月,你就在隐瞒事实真相,恶人先告状了,良心的多色体,无语。无稽之谈。
不满16岁的学生骑电瓶车在回家的路上由南向北行驶,然后再右转弯向东时,一老太太忽然逆行方向串出非机动车车道上,猛的撞在少年的车上,少年能及时反应过来吗?可想而之事故发生了,请各位说话,少年自己是不是也会受到严重的挫伤和惊吓,这位老奶奶是不是需要赔偿这位少年的挫伤损失和恐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也有明确,请效纳: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有空了就给你翻翻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不懂的可以随时候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