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资标准计算方法

如题所述

从2015年3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比2014年的标准1808元增长了222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比2014年的标准16.5元/小时增长了2元。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比如员工在平时工作日晚上加班,每小时拿到的加班工资至少为17.5元(2030元÷21.75天÷8小时×1.5);员工在休息日加班,每天至少拿到加班工资186.7元(2030元÷21.75天×2);员工在法定节假期加班,每天至少拿到加班工资280元(2030元÷21.75天×3)。21.75天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有的企业虽然发给员工的工资没有低于最低工资,但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也是违法的。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深圳市自1992年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尤其是从2008年以来,深圳市多次较大幅度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从2008年的1000元,到2013年的1600元、2014年的1808元,再到2015年的2030元,总增幅已经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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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7
 2012年深圳劳动法底薪规定  深圳最低工资新标准2月1日起实行,养老保险等计算基数相应提高[1]  深圳2012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下月1日起上调至15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新标准为13.3元/小时。也就是说,加班工资、社保等最低计算基数也将提高。  最低工资不包含加班费  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限额劳动报酬。但是,最低工资构成不包括:加班工资;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贴;按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例如社保费、福利费、计划生育费等。  随着最低工资上调,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有变,至少应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小时或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也意味着,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分别不得低于19 .95元/小时、26 .6元/小时、39 .9元/小时。休息日、节假日加班,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38元/天(1500元÷21.75天×200%)、207元/天(1500元÷21 .75天×300%)。其中,21.75天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月计薪天数。  养老保险计算基数有变  养老保险计算基数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非本市户籍员工的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因此,2月1日起,非深户员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工资调整为1500元/月。  按现行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0%缴纳。这意味着,非深圳户籍员工每月至少要缴纳270元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缴纳120元,企业缴纳150元。  根据相关规定,你每月上班平均天数约为26天,超过规定的21.75天,按照法律你可以拿到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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