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六月份在朋友的手里买了一套二手楼,先给了对方15万,余下的七万说好过户完付清。当时只打了个15万的收条,并没有签什么协议。事后谁知对方却说用四套房子贷了款,其中包括我买的这套。现在对方说要在今年7月份才可以还款过户,感觉对方是那种办事不可以信任的人,请问我现在该怎样做?谢谢证据补充:这事从去年6月一直拖到现在,而且还要继续到今年7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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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已经签了买卖协议,约定今年7月1日过户。如果到约定日期对方既不过户又不给退款,那是这事就历时13个月零几天 ,请问如果出现上述问题,我该怎么办?谢谢
追答首先要看你们签订的这份协议里有没有约定到期不能过户的违约责任,如有就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那到时只能通过起诉要求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