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公司是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建一个准四星酒店自己经营,但是执照上经营范围里没有酒店管理这一项,请问在原来的经营范围里加入这一项可以自己经营酒店吗?如果可以增加的话,若酒店要正常营业需不需要资质?需要几级的?除了需要资质还需要其他的手续吗?
2、若还想加入物业管理这一项,可不可以?自己进行物业管理需不需要资质?几级的资质可以管理四星酒店的物业(约1.6万建面)?
3、如果经营范围里增加了酒店管理与物业管理,有什么弊端或者麻烦吗?比如说年审的时候会不会特别麻烦?
4、这样增加合适不合适?有没有更好的建议?或者另外专门注册一个酒店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公司?
是不是可以直接增加酒店管理这一项,而且不需要任何资质就可以开酒店了?就是在税收上要按地产开发的税收走?
而增加物业公司也可以,但物业公司必须要资质的?
只要不是免审,就都要审核。只不过这个审核很简单罢了,走过场,就和你们陪标一样
追问您说的这个重新核定税收额,开发商和服务业的税是不一样的,可能一高一低,税务局会以高的那个来核定,还有企业年所得税的核定。 重新核定所得税您能讲个大概吗?是有可能会多缴税了?
追答税收应该是两者取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