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因不合法行为产生

为什么说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因不合法行为产生

按照法理中“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依法建立的、体现意志性的、以法律上的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那么也就是说法律关系只能是因为合法行为了,民事法律关系只不过是众多法律关系中的一种,那必然也就是只能因合法行为产生了

但是在做题的时候,有一道题说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也可以因侵权行为等不合法行为产生债权等民法关系
这一点我一直弄不明白

我认为的是民法关系可因不合法行为或合法行为产生,而民事法律关系就只能因合法行为产生
我错在那了,求教

法理只是泛说,不能过于纠结于字面。

民法不同于刑法。刑法的法律关系必须是因合法行为产生的。民法则不然。
举个例子,表见代理。甲为A公司表见代理人。由于A公司的过失或A公司与甲的某种特殊关系,使B公司有理由相信了甲是合法代理人而与其签订了合约,支付甲数百万元货款。导致甲获利。虽然甲对A公司的代理行为是违法的,但是A公司与B公司之间仍然是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B公司可以依法向A公司追偿。
想必你学过民法的基本原则。
其一,公平原则,其中提到:“公平原则是一条法律适用的原则,即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变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又是一条司法原则,即法官的司法判决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法律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意思就是,民事案件品种繁多法律不可能一一规定,当缺乏法律规定时(即无合法可言),允许以“合理”的方式断案。
其二,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1)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行使民事权利2)民事主体之间自主协商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关系3)当事人自愿优于任意民事法律规范。这就是说,当事人是自愿的前提下,其互相所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凌驾于任何民事法律规范的(注意,是民事法律规范,不是刑事),就是说即使违反民事规范也是可以产生的。
话说你纠结于这种问题干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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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30
民事法律关系中,包括很多中关系。例如:善意取得、侵权之债等。以上举出的例子都可能基于另外一种法律关系产生。不合法行为并不代表是没有法律关系,例如:侵权行为,其违反了当事人合法的权益,造成由于侵权行为,形成新的法律关系也就是债务关系。
所以,不是说法律关系是建立在非法行为上,而是由于非法行为触发新的法律关系产生。
希望拙见对您有所启发,抛砖引玉。谢谢。
第2个回答  2012-12-30
我个人觉得要理解好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关系指的是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为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简称法律事实,是符合民事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而法律事实的种类繁多,民法上根据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将其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理解了以上两个概念,就可以简单地说,民事法律事实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事实份事件和行为。其中行为没有合法和不合法之分,故你题目中的因侵权等不合法的行为也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
第3个回答  2015-11-29
我也遇到了相同的题
一题是:法律关系只能是人与人之间合法的社会关系(对的)
另一题是: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错的)
仔细分析 这两种说法是有区别的 人与人之间合法的社会关系(即法律关系)并不一定是因为合法行为而产生的
可以这样理解 合法的社会关系即是受法律保护或者调整的社会关系 侵权行为产生了受《侵权法》保护或者调整的法律关系 即“合法的”社会关系 然而因赌博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或者调整 即“不合法的”社会关系 并不是所有不合法的行为都可以引起合法的社会关系 关键是看法律有没有保护和调整 也就是看法律有没有规定
再简单一点说 第一题里的“合法”理解为受法律保护或调整的 第二题里的“合法”理解为正确的 对的 不知道这样解释对不对 但是你就按这个思路理解 会比较容易想明白
第4个回答  2021-03-10
混淆了法律行为和法律关系概念。目前普遍认为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行为的结果,当然行为既有合法也有违法,那么法律关系自可以对不合法行为进行调整而后产生。当然法律关系是否必然是合法关系也有不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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