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在没有经过住宿人员的许可用钥匙打开门随意进入员工宿舍翻箱倒柜搜查所谓违禁品是否违法?

如题所述

这个肯定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111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112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前述所称“侦查人员”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等有权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说搜查的行使只有上述有权机关能进行,而且在非紧急情况下必须出示工作证件并附有搜查证,公司保安的这种行为是严重侵犯员工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及隐私权的。
一、公司检查宿舍是侵犯隐私权吗
公司在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对宿舍进行检查的,一般不会侵犯隐私权,如果没有通知并且私下闯入宿舍检查,翻看私人物品的,是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如何定义侵犯隐私权
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
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
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
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即预见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该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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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8
这个肯定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111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112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前述所称“侦查人员”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等有权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说搜查的行使只有上述有权机关能进行,而且在非紧急情况下必须出示工作证件并附有搜查证,公司保安的这种行为是严重侵犯员工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及隐私权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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