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5-11-11
一般说来追索劳动报酬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个公司不会起诉另外一个公司支付劳动报酬。除非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有劳务派遣合同,甲公司是用人单位,乙公司是用工单位,约定由乙公司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乙公司不支付劳动报酬,甲公司才有权利起诉乙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