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持有美国绿卡,两人都在美国,在中国注册登记结婚,现在一方同意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两人都有绿卡,而且都在美国就好办。只要有分居六个月以上的证明(如房租、水电费之类),就可以到当地法庭诉请离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11
不管是属地管辖还是属人管辖都和我国没关系,他们应依照美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2个回答  2013-01-11
有美国绿卡,只是表示可以永久居住美国,并不是入了美国国籍啊,还是中国国籍啊,还等按中国的方式来办啊,
第3个回答  2013-01-12
没在美国注册婚姻?
那么呢,要看你所在的州的情况了。
所在的州,可以受理你们的离婚请求也可以不受理。
不过不管受理与否,都不建议你在美国离,把钱都扔给了律师。。。
能和好最好,不能和好,勉强维系也没意义。
夫妻一场,异国他乡的,那一方不肯离,就先暂时搬出去,冷静一番,或许半年后,你又改注意不想离了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