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2-27
劳务合作存在很多的问题,这是中国最不合理的一种制度之一,相同的岗位,相同的工作,你一般只有正式工一半不到的待遇。如果可以的话尽量不要选择与劳务公司签合同的单位或公司。
劳务公司跟用人单位无法就是钱的关系,用人单位给一笔钱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负责用较低的报酬招人到这家单位工作,总之,这是用人单位为了节省人力成本而采用的一种非常不公平的用人方式。
还有劳务公司很有可能会过一段时间就变更一次法人,甚至劳务公司之间把人转来转去,以规避一些人力成本,也是在钻法律的空子以达到让单位乃至个人谋取更大的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