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于3月8号发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辞职信发送给公司领导,并且得到回复。但是公司在回复中注明 “已经收到你的辞职信。但因合同期未到期。所负责的工作还没有做交接手续。目前暂不审批。待做好交接工作后,再审批。”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30天后我可以离职吗?假设不能离职,那么假如公司十年没人跟我交接,那么我十年都要待在这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