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了离婚的念头怎么办

如题所述

有离婚的念头后该做的,如下:
一、先确定婚姻基本状况:
1、首先要自我确定双方为什么要离婚,性格不合?存在出轨?债务过重?第二步要确定家庭财产情况和子女情况,从而确定为了离婚你能放弃什么、你想要得到什么。
2、离婚理由和财产、子女的处理,基本上决定了夫妻双方能否“和平”分手,也就是双方是否存在协议离婚的空间。同时这个过程也可以将婚姻期间的所有账算清楚,做到自己心中有数。

二、视情况收集证据:
1、如果认为协议离婚的空间比较小,可以就对方的出轨、家暴等收集证据,也就财产、子女抚养情况收集证据,做好诉讼的准备。比如对方出轨的照片、录像等,家暴的报警记录、伤情照片等,财产方面的产权证明、支付记录等。
2、如果不存在上述事由,也可以视情况分居。分居的情况下要考虑好子女谁照顾、财产谁把控的问题,如果不存在分居困难,要给对方发信息或者出具《分居协议》,明确己方是因为想要离婚所以分居,并保存好租房合同、协议等证据。

三、和对方协商离婚事宜:
1、确定手中已做好基本的诉讼准备,可以和对方就离婚进行协商,如果对方同意协议离婚那就准备《离婚协议》,并约好民政局办理手续。如果对方不同意,则可以根据之前的证据起诉离婚。

离婚时的注意事项:
1、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是双方必须已经登记结婚且依法订立离婚协议、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才生效等。
2、诉讼离婚的注意事项是婚姻关系必须合法有效、当事人必须主动提出离婚主张,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才会判决离婚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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