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泄露他人身份信息可否属于犯罪

未经我的允许,把我的电话号码、工作单位泄露给他人,遭到骚扰。

擅自泄露他人身份信息一般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2、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2、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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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1

1、擅自泄露他人身份信息一般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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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4-11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尚没有对“隐私”作出明确的规定,也没有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专门条例。所以,追究泄漏他人身份信息行为的法律责任,依据的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身份证法》中有关于通过互联网侵犯他人权利信息和冒用身份证犯罪的条文。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身份信息不是被盗用从事犯罪,而仅仅是被利用对当事人进行骚扰的话,很难追究泄漏他人身份信息行为人的责任,但可直接追究骚扰行为人的责任。不过,不管怎么说,可以就身份信息被泄漏和遭受他人骚扰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3个回答  2013-04-11
这些信息是公民的隐私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至于说犯罪要看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手段、方法以及造成的后果。如果你知道行为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个回答  2013-04-11
那要看这个身份信息是不是非法获取的,是就是非法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罪,否则就不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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