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提出法律议案的九大主体 都是什么

如题所述

全国人大提出法律议案的九大主体是: 

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的主体是:

(1)全国人大主席团

(2)全国人大常委会

(3)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4)国务院

(5)中央军委

(6)最高人民法院

(7)最高人民检察院

(8)全国人大的一个代表团或30人以上代表联名

(9)10名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律规定,有法律提案权的组织和人员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30名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名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未经授权的机关和人员虽然可以用各种形式提出制定、修改或废除法律的意见和建议,但在立法程序上不具有提出正式法律议案的意义。议案提出后,必须经过一定程序,方能列入法律制定机关的议事日程,进行审议和讨论。

扩展资料:

法律案的审议。对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首先由全体会议听取提案者关于法律案的说明,然后由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并由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并将修改后的法律案提请大会表决。

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实行至少两审的制度,即在第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提案者关于法律案的说明,进行初步审议后,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由法律委员会向下一次或者以后的常委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再次经常委会分组会议、联组会议审议后,才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

法律案的表决。在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上,表决法律案,都采取了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须由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的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议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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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6
九大主体是: 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的主体是(1)全国人大主席团、(2)全国人大常委会、(3)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4)国务院、(5)中央军委、(6)最高人民法院、(7)最高人民检察院、(8)全国人大的一个代表团或者(9)30人以上代表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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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4-0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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