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根据拆迁补偿安置的通知,户口截止应为2002年7月21日为界限,我是1987年迁入,仅仅因为原籍是外地故村委会以此名义“外来户”不予享受拆迁补偿(自迁入起,家里宅基地,责任田均有)
你仍未说明白你的具体情况,但村委会简单地以“外来户”为由不给你相应的与户口有关的安置补助的,也是没有充分的依据和理由的。“外来户”也有可能成为完全的村民,享有完全的村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