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签了合同还有四个月到期,但是房东把房子卖了

合同一年,明明还有四个月才到期[签到七月多的],中介和新房东却天天过来,每天还不止一次,觉得很烦,而且态度十分糟糕。据说钱已经付了十分之一,如果新的房东说要转合同让我们和重新和他签,该怎么办?如果他要求我们立刻搬走,我们应该可以不用听他们的吧?主要是房子还没找到,要是搬走没地方住。还有没到日期要搬走,可以要求退款并且支付违约金吗,如果要找人支付,找新的房东还是旧房东?这类事情不太懂,希望大家帮帮忙,可以加分,谢谢。
租房的钱已经付完给原房东了,照理来说他们要找人要租房钱也是找原房东啊,凭什么找我?

民法上有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制度。租赁合同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化是不用重新签合同的,租赁合同依旧有效。对方无权要求你们搬走。如果对方要求你们搬走,可以要求退回未到期部分的款项以及违约金。由于所有权发生变化,租赁合同的另一方已经是新房主,因此你们找新房主即可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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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1
买卖不破租赁
这是我国法律关于你情况的基本规定
也就是说在合同期内不因为房屋买卖而影响你的租赁
所以说他们无权让你搬走或者+钱什么的
你更没有义务和他们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顺便说下在同等条件下,如你想购买有优先权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21
要看是旧房东是否还一直把房子的份额在中介挂着 中介带新房客过来的话 那么如果中介和新房客不知情的情况下 应该要求旧房东支付违约金 如果是中介擅自做主 理当找中介讨说法
第3个回答  2013-03-21
这样 第一租赁合同有没有什么条款能够说明提前解约的条件 如果双方愿意的话按这个条款执行
第二 房屋现在是你租赁的 只要是在租赁期内 房子住你的没关系
第三 要是买房的这人老找你就110
第四 为了和平相处 你把租赁合同给买房人看看 让他去找房主
第4个回答  2013-04-01
1.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制度,房东无权让你搬走,要搬需退还未到期租费及违约金、损失。
2.如双方协商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可以另行签订补偿协议,将自己的要求拟入协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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