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年,明明还有四个月才到期[签到七月多的],中介和新房东却天天过来,每天还不止一次,觉得很烦,而且态度十分糟糕。据说钱已经付了十分之一,如果新的房东说要转合同让我们和重新和他签,该怎么办?如果他要求我们立刻搬走,我们应该可以不用听他们的吧?主要是房子还没找到,要是搬走没地方住。还有没到日期要搬走,可以要求退款并且支付违约金吗,如果要找人支付,找新的房东还是旧房东?这类事情不太懂,希望大家帮帮忙,可以加分,谢谢。
租房的钱已经付完给原房东了,照理来说他们要找人要租房钱也是找原房东啊,凭什么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