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咨询 提问人:新浪网友 提问时间:2007-03-13 10:55:56
律师
你好!
我叫赵悦松,因患强直性脊柱炎,导致重度残疾。2002年9月份我因我爷爷遗产问题和我叔叔赵铭打官司。历经四年,终于在2005年5月份,经四审在长春市中院判决下来,双方各占房产的50%(一层四室一厅的房子)。
但是对方占着房子不给,也不给我办理房产证的更名手续,导致我无法使用,带来很多麻烦。我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请教一下1.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理房产证,执行时间过了一年多了,执行法官始终没有办下房产证,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2.在强制执行中,“依据那些法律条款”(法官时常骗人没送钱),执行法官单方面来通知房产机关为申请强制执行一方办理房产证等相关产权证件?
3.共有产权的房子,一方拖延始终不去房产管理机关去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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