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大臣们议政可以集思广益,减少决策失误。
弊:国家的法律、政策都取决于皇帝一人的意志。
在秦王更号为皇帝,以及实行分封制度还是 郡县制度,有关封禅和“焚书”等重大问题上,秦始皇都交给群臣讨论,争议很激烈,最后由皇帝裁断。
这种朝议制度对君主专制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制约作用的大小与皇帝个人的品质有关。朝议制度是指皇帝临朝听政与朝会日期的制度。
扩展资料:
汉朝的朝议制度是名符其实的,每夭的朝见就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在办公。朝议或曰廷议主要是三公诸卿参加,有时扩大到属官和博士,可分为御前公卿会议、御前中朝会议、御前公卿将军会议三个层次。
有时不同意见争得面红耳赤,皇帝是决策人,他“兼听独断”。公卿是政府理政大臣,了解现实情况;三公、列侯是元老,具有历史经验;大夫“掌议论”,须陈述政治得失,博士“掌通古今”,可以进行深度论证。
他们往往为了王朝的长远利益而“面折廷争”。士大夫集团与皇室和军阀集团构成中国式的“三权分立”。在正常情况下,在这个范围内,这些人是可以发表言论的。但这种制度不产生近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