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楼上因没有供暖导致热水器冻裂,发生严重漏水事故,将我家厨房及卫生间吊顶、客厅及卧室大部分房顶和部分墙面浸泡,客厅及卧室玻璃大面积结冰。当时房主将房租了出去,租房人当时回老家数天不在现场,我家装修刚装完门,本打算抓紧时间年前装修完将房子租出去。因为楼上漏水事故,装修搁置。为尽快除去冰块,以免影响楼房结构,我们和楼上房主协商供暖,费用问题等租房人回来后协商。租房人回来后,找人将我家房顶腻子铲掉并重刮了腻子,结果没有之前的效果好。厨房和卫生间的吊顶为金属板,当时有一半被浸泡。按正常进度,我家应在年前装修完成可以租出去,因为事故,刮腻子完成已近过年,大多装修公司已放假,我们不得不等到正月十五之后装修公司上班才继续装修。这中间有人想租我家房子,因为没有装修完而放弃。楼上房主说他与租房人签有租房合同,一切责任由租房人承担。现在,我要求楼上租房人赔偿我以下费用:1供暖费(因为供暖后我没有入住)2整个过程中我的误工费、交通费、电话费3房顶继续修补的费用4被浸泡吊顶的费用5影响出租的损失费。
这些要求是否合理,有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