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如下:我公司前不久刚恢复国税,正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进程中,外地销方将增值税专票寄过来。我方得知此票可能不能正常抵税,损失好几万元,便要求对方企业于我公司成功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后重新开票。原票未认证,但由于跨月,要冲红字。我购方要求我国税以发票污损为由打印红字申请单,却反复几次打不出来,不是“等待”就是“退回”。整件事情历经快三个月,现在应该怎么处理才好?急求达人建议,万分感谢!
最早是让开票方去申请,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办过。后来经过打听,购方也可以办理冲红申请,只是稍微麻烦一点,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所以才试的。
追答即然你当心不能抵扣,与不能申请红字是一样的道理啊。
所以说,你未成为一般纳税人前开来的发 票同样也不能办理红字申请的。
如果以退货名义让对方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然后重开发票可以吗?怎么样才能把这笔进项税抵扣呢?谢谢
追答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只是附件,还是要开红字发 票后,才能重开发 票。
很简单的事,为什么要搞得这么复杂啊。
叫对方申请就是了。
十分感谢有此一招!真的可以以退货名义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有没有什么要求和风险?重开的金额有没有限制?谢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已经把原票污损,开具污损拒收证明可以吗?这样一来,对方税务局允许申请红字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