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未成为一般纳税人前,对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票能正常抵税吗?如果不能,可以申请重开吗?

具体情况如下:我公司前不久刚恢复国税,正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进程中,外地销方将增值税专票寄过来。我方得知此票可能不能正常抵税,损失好几万元,便要求对方企业于我公司成功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后重新开票。原票未认证,但由于跨月,要冲红字。我购方要求我国税以发票污损为由打印红字申请单,却反复几次打不出来,不是“等待”就是“退回”。整件事情历经快三个月,现在应该怎么处理才好?急求达人建议,万分感谢!

“我方得知此票可能不能正常抵税”与“打印红字申请单,却反复几次打不出来,不是“等待”就是“退回”。”是一样道理啊。

当心不能抵扣,与不能申请红字是一样的啊。
再说,不用你申请,开票方自己申请简单得多啊。追问

最早是让开票方去申请,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办过。后来经过打听,购方也可以办理冲红申请,只是稍微麻烦一点,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所以才试的。

追答

即然你当心不能抵扣,与不能申请红字是一样的道理啊。
所以说,你未成为一般纳税人前开来的发 票同样也不能办理红字申请的。

追问

如果以退货名义让对方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然后重开发票可以吗?怎么样才能把这笔进项税抵扣呢?谢谢

追答

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只是附件,还是要开红字发 票后,才能重开发 票。

很简单的事,为什么要搞得这么复杂啊。
叫对方申请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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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5
公司未成为一般纳税人前,对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票不能抵税。
以发票污损为由不行,可以以退货名义到税局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让对方开红字后重开。追问

十分感谢有此一招!真的可以以退货名义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有没有什么要求和风险?重开的金额有没有限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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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3-26
1.公司未申请一般纳税人前,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
2.将发票退回对方,要求对方在你申请好一般纳税人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票。
3.对方公司收到你的退票,会到国税申请红字发票,如果需要你提供相关证明,你提供一下即可。追问

已经把原票污损,开具污损拒收证明可以吗?这样一来,对方税务局允许申请红字吗?谢谢

第3个回答  2013-03-26
进项发票的最长抵扣期限是180天,如果在这个时间内申请到一般纳税人,发票仍可以认证抵扣,但是要先将情况汇报给主管税务机关,找到税法依据,找到正确的方式,就像楼上说的,这张发票就算要冲红,也是开票方而不是受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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