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费属于哪种应税行为?

如题所述

根据财税2016第36号文件的名词解释,吊装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3%。

建筑安装和服务性质的不一样,前者3%税率,后者5%。营业税附加的话,城建税是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2%(这里的地方教育费附加可能有的地区是1%)。

吊装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中的物流辅助服务项目,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年应纳增值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年应纳增值税服务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扩展资料:

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纳税义务人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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