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栋楼六层,三个单元现在只能建两个,将来再建一个单元,请教基础需要处理吗?怎样处理,用什规范。

如题所述

你是施工单位的话,你只管照图施工。
你是设计人的话:地基持力层是基岩时,就不必设置沉降缝,预先留置稍宽的基础,以便后来接着砌墙,可以共基础,但基础以上 必须分开,留出伸缩缝;地基持力层是非岩石土的话,基础必须分开,且不是简单的分开,应计算相邻基础对地基的相互影响,两部分上部结构之间必须有沉降、伸缩两结合的缝。这是结构师的基本常识,不用查找规范条文。你若有兴趣,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3-2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上都有相关规定。追问

谢谢上面的回答 我想在请教一下,要是留200mm宽的沉降缝,把伐基在沉降缝处分开 ,将来再建一个单元时基础沉降会不会影响原有建筑?谢谢

追答

这要看两边基础上的荷载及地基持力层的承载能力及压缩模量。通长这种方案,持力层是偏心受压,地基的特征值小于200Kpa时,计算就肯定达不到要求,如果地基土承载能力特征值300以上可能行。但是,上部的外墙面如何抹灰保护?要就分开多些,各是各;要么新老墙间缝30~60,此时必须专门设计一个基础方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