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扩展资料:
1、杨振武,男,汉族,1955年5月生,河北新乐人,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记者。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人民日报社社长。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