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法》中所述证据的“三性”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这三性是证据的基本要求,虽然在表面上看似简单,但在实际理解和应用中却极为复杂。法庭上的证据质证主要围绕这三个方面展开,法院也会依据证据的“三性”来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二、证据的真实性要求证据的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没有被提出证据一方有意伪造。同时,证据中的内容应当客观地反映待证事实。证据的真实性不仅包括形式的真实,还包括实质的真实。如果两者不一致,形式的真实必须服从实质的真实。在质证时,这两个方面都是不可或缺的。
三、证据的合法性要求包括:证据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各类证据的形式要件,如合同需盖有单位印章,证明需有单位印章和负责人签名等;证据来源合法,包括证据提供主体的适格性和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例如,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收集的证据因其程序不合法而不具有合法性。
四、证据的关联性要求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根据联系的紧密程度,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在庭审时,当事人应关注证据与己方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性。每个案件都有需要证明的待证事实,证据应当证明这些事实。如果证据试图证明与本案无关的事实,则可以认为该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