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赠志愿者需要征得本人直系亲属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携带3张2寸正面半身照片以及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本县(市、区)驻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登记。
登记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捐献卡。捐献人去世后,捐献执行人(捐献人近亲属或生前指定的人)通知接收单位接受遗体。实现捐献后,接收单位应通知红十字会,由其向捐献人家属发放荣誉证书。
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按照有关程序申请遗体捐赠。
扩展资料:
遗体捐赠的条件限制:
1、需要在生前指定捐献执行人,才能最终实现捐献。
2、对患烈性传染病(如非典肺炎、霍乱、伤寒等)死亡的以及高度损毁和腐败的遗体不宜捐献。
接受单位处理遗体的方法:
1、遗体送达接受单位后,立即做防腐处理并致送家属感谢函。
2、遗体教学解剖前,师生举行尊重遗体的仪式,以表达学生对捐献者的敬意,培养视病如亲的医德。
3、捐献的遗体只能用于医学事业,决不用于商业活动,更不会买卖捐献的遗体、遗体器官或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人体器官捐献——遗体捐献登记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体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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