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开发商合同没签,只交了30%的首付,含有2W的定金。
后来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这个开发商的楼盘存在各种问题,开发商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在想退房怎么办?
首付能要回来吗?
4月27日,我跟开发商签订了一个《认购书》,当时就让我们交了2万作为定金,又上面写明4月29日向其支付21万。5月20日付清首付并同时办理贷款。
开发商说,办理完贷款才能给我们购房合同,现在我手上的只有一份《认购书》和一张交款的发票。
昨天在网上看到该开发商的一些负面新闻,资金链断掉,并遗留有大量债务,登录其楼盘的业主论坛,发现该楼盘业主反映的问题很多,所以产生了退房的想法。
不知道这样能否退回我的购房款?
不知道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可以退。
有两种解决方法:
一、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退还首付款。
二、由业主直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按照双方协商内容退还首付款。
扩展资料:
《合同法》中申关于退房的条件:
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
不能办理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它经济纠纷。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
参考资料:退房手续-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