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高校中文系兼课,每月两次,每次课酬400元; 为什么不缴纳个税

400元/次 月发生2次 月共计800 一年就9600 在根据有关个税缴费的规定 不是可以累加计税的吗

这属于一次性劳动报酬。在实际操作中,当月因同一事项发生的多次一次性劳动报酬,税务要求合并计税。要注意哦,是按月计税,不是按年。

根据你的这个例子,2次都是因为授课,所以当月应按800元,按一次性劳动报酬计税。一次性劳动报酬少于4000元的,起征点是800,所以此人刚好不用交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