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 无票销售收入

购买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何确定。
如果卖方提供购买时间和已提折旧的时间,购买方是不是就按照剩余年限继续计提折旧?
2. 去年的货款已经做无票销售收入,今年客户要发票,还能给开吗?分录怎么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三条规定,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
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关于企业取得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认定问题,如果能够取得前环节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证据,如初始购置发票、出厂日期等能够证明已使用年限的证据,则可就其剩余年限计提折旧;对无法取得上述证据的,应当根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然后与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折旧年限相乘确定。
如果无法提供上述证据的,该项旧资产不论是否提足折旧,其折旧年限不得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但个别地方有不同规定,如青岛国税规定可按已使用过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然后与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折旧年限相乘确定。
2、按税法规定,无票收入也应该及时确认入账,否则属于账外经营,是偷逃税的一种犯罪方式
实际工作中,今年要发票,如果原来没有入账,可做为今年收入入账,按正常的会计处理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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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8
1、对于纳税人购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对其原已提折旧年限掌握的情况下,可按其折余年限继续提取折旧。

2、把你们原来的业务按销售退回处理。 然后再按照正常的销售业务处理,重新的开具发票提供给对方即可。
或税务上申报:
①未开发票相关金额 负数 (冲红)
②已开发票相关金额 正数,开的发票张数自然也要算进去
第2个回答  2013-06-18
客户需要开票,可以找代理公司,WO司就是专业代理这业务的,有各地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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