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

义务教育的概念

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普及性

  普及教育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许多发展中国家把首先普及初等教育、同时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作为主要任务;发达国家则主要是普及中等教育,同时发展高等教育。

  (二)基础性

  我国的教育体系,一般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三大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立的性质和任务。其中,小学和中学都是普通教育性质,并且,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

  小学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基础。从个人来讲,它是一个人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阶段,对每个公民个人的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起着决定性 的作用。良好的小学教育是接受中等教育的基础。从国家来讲,只有小学教育普及和提高了,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才能逐级普及和提高,小学教育是国家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基础。

  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基础性地位是不容忽视的。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国家实施义务教育,这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这表明,义务教育只能是基础

  教育而非专业教育,其内容应包括国家每一个社会成员必须具有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包括相应的价值观念和情感态度。小学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决定了其在完成这一教育任务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三)强制性

  义务教育不仅是受教育者的权利,也是由社会各阶层、各方面和国家各部门共同承担的义务。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必须依靠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量,这就是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它集中体现在通过立法在全体适龄儿童、少年中普及一定年限的基础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曾为小学教育的发展做过许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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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17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目前,我国的义务的教育学制的实际情况主要有“六三制”(即小学六年制,中学三年制)、“五四制”(即小学五年制、中学四年制)两种学制。其中还有少数地区实行八年制的义务的教育,即小学五年制,中学三年制,但这些地区目前也正在抓紧实现由八年制向九年制的过渡。从我国学制状况看来,九年制或八年制的义务的教育包括了初等义务的教育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两个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义务的教育学校完成了九年或八年的义务教育学习,即可达到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 【基本性质】 我国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免费性 所谓免费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对农村而言,从今年到明年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但是对城市而言,这还需要一个过程。实际上,要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就涉及到很大的财政问题。现在国家就是要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2个回答  2014-09-17
起最重要的作用,是根基。就像在高的大厦,都需要有扎实的地基一样,如果你希望自己的学习很有更好的发展,那就需要扎实的基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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