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届毕业生的落户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如题所述

上海市应届毕业生的落户的条件如下: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扩展资料: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最新发布了《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2018年进沪落户标准分仍为72分,办法明确,最高学历在上海高校就读,可另加2分在沪学习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可到所在学校申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外地高校毕业生可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领《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要求,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和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直接落户标准分仍为72分,。凡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向相关受理机构递交申请材料。评分指标包括:最高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用人单位要素分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16
2016
届毕业生!请速速来围观
你懂得毕业前应该准备哪些东西吗?你知道毕业后你的户口档案会去哪里吗?作为应届生你可能对很多东西不是很了解,然后错过了自己的大问题,停下来看看,了解一下应届生应该知道的一些最基本的问题。
(一)就业协议书
为什么毕业前要签《就业协议书》呢?很多毕业生都认为
《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是为了学校方便统计就业率的。但其实最重要的一个作用是学校办理该毕业生报到、接转行政、档案转出、户口关系的依据。如果说到就业协议,那么必须提到的就是《报到证》与国家干部身份。就业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学校报到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毕业生签署了就业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该毕业生毕业后将报到证发给你。
(二)报到证
《报到证》
分上下两联(内容相同),上联(蓝色)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寄发给毕业生,下联(白色)则放入学生档案内(人事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管理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可通过
大秦人才网-人事代理托档和落户西安18809182040
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在这里必须要重点说的是,很多人在毕业后没多久就把《报到证》丢了,劝毕业生保管好《报到证》。
(三)党组织关系
每年都有大量的党员失去自己的党员身份。无非是几个理由:抛弃了党组织关系、不上缴党费、不参加党组生活等。这里面大多数人是因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可以说是无知导致了这种行为。如为
正式党员
,大秦人才网-人事代理也可帮助大学生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四)档案
目前还在校读书,但还未毕业的学生的档案,全部是
学籍档案
(这期间档案在学校);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份档案才转成
人事档案
;档案是一件很严肃的东西。它是一个人生平的写照,读书的情况,工作的情况,党组织关系的一些情况都会在档案里以文件的形式保存,直到去世。请勿将档案拿在手里!。
(五)户口
一般考上大学,就兴冲冲的回家领了
户口迁移证
,从家里的户口簿里拿走自己的户口页,暂时性的成为了学校所在城市的一员(当然也有部分同学没有迁户口)。总之,大家户口迁出来的过程基本就是这个样子了。毕业以后“三不管”,户籍档案关系“任逍遥”,等到用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莫名其妙变成
“黑户”
了。没有户口,就是“黑户”,将面临着种种麻烦,比如没法办理身份证(于是需要身份证的事情都没法做)没法登记结婚,没法领取社会补助,没法读书上学等,其实“黑户”很常见,所以大家一定要时常关注自己的户口,别丢了,受那冤枉罪。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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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满足统招、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2年内者,符合政策,户口均可迁入西安。
联系人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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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7240519
第2个回答  2013-07-13
非上海生源落户手续办理办法

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批同意进沪就业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上海高校和外地高校),到上海市就业需办理落户手续的程序:(总的精神根据 沪教委学[1996(34)号]文件的规定,外地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在一年 见习期内申报常住户口手续,建户口落入本单位集体户口内,接受单位没有集体 户口的,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一.接受单位有集体户口的:

1.领取《高校毕业生申报常驻户口登记表》(到本校就业指导中心或 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在落户地址一栏内填写要求为入户的详细 地址和注明所属警署,并由接收单位盖章。

2.凭 (1)《毕业生报到派遣证》 (2)《高校毕业生申报常驻户口登记表》 (3)《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的批复》 (4)接收单位集体户口户口簿或由接收单位出具本单位的集体 户口证明(证明中需填写集体户口的详细地址和所属警署)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

3.凭 (1)《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 (2)《毕业生报到派遣证》 (3)《户口迁移证》 (4)《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和粮管所办理落户和粮食关系的转移手续。

二.接受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必须具备以下几份材料方可到我中心申报集体户口(入户 地址:陕西北路500号,入户警署:江宁路):

1.<高校毕业生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 (到本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市高校毕业 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在落户地址一栏内填写要求为入户的详细地址和注明所属警署, 并由接收单位盖章.

2.<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申报集体口申请表> (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 心领取,并详细填写表格,不得遗漏,且需单位盖章.)

3.<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委托保管档案申请表> (到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 导中心领取,并详细填写表格,不得遗漏,且需单位盖章.)

4.<关于同意接收费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的批复>第一联.

5.<毕业生报到派遣证>复印件.就业指导办公室

6.<申请入户登记表>.

7.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 (到本校总务处领取)

9.<户口迁移证> (到本校户证科领取)

10.居民身份证照片两张 (指定地点:常德路230号公安局内,时间:周一~周五 下午1:00-5:00,此外的照片一律不收)

11.凡户口和档案落在我中心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需一次性支付管理服务费.

以上材料均齐全且档案已到我中心,方可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办理手续.办理程 序建议如下:

(1).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咨询并领取有关表格
(2).到常德路230号拍照片
(3).回单位填写好有关表格并整理好以上材料
(4).回常德路取照片
(5).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一、申办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11年3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2年受理工作启动后一个月内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已与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3.在学习成绩、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达到以下标准:
⑴学习成绩基本要求: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⑵外语能力要求: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证书。
⑶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获得省(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毕业研究生及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
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毕业生,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上述要求。
(三)根据《2012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另行公布)评定后,达到落户标准分。
二、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学习成绩评定表》,毕业研究生须在评定表中由研究生培养部门明确毕业生就读的二级学科代码和名称),申请表可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下载。
(二)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三)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如该协议书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四)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六)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2012年6月30日前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七)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非法人企业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012年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
3.上年度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4.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八)其他材料:
1.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职工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由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由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毕业生已婚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夫妻分居已满一年的须提供:
⑴夫妻另一方上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在本市创办企业(不含股份制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和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自主创业证》复印件。
5.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专利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在2012年6月15日前,学校须出具当年本校所获专利毕业生名单确认函(以高校校办发文形式提交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
三、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带好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相关高校、区县、开发园区代理点进行现场申报。部分试点用人单位可在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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