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私学、官学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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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开元五年,乾元殿
写四部书,置乾元院使,有刊正官四人,以一人判事;押
院中使一人,掌出入宣奏,领中官监守院门;知书官八
人,分掌四库书。六年,乾元院更号丽正修书院,置使及
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八年,加文学直,又
加修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丽正院修书学
士;光顺门外,亦置书院。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
正书院。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1]这
就是我国书院史上最早出现的官办书院———集贤殿书
院。产生于唐玄宗时期,官方正式设立的是丽正修书院,
后改名为集贤殿书院。单从史料看来,书院似乎是从属
于官学体系的。实则不然,应该是早期的官办书院,或是
藏书、修书的书院是从属于官学体系的。从官办书院设
置看,主要有“检校官”、“修撰官”、“校勘官”、“校理官”、
“待制官”等,可见,丽正书院和集贤书院主要从事修书、
藏书的工作,不具备后期书院所发展的育人讲学功能。
正如清代诗人袁枚在《随园随笔》中所说:“书院之名,起
于唐玄宗时,丽正书院、集贤书院皆建于朝省,为修书之
地,非士子肄业之所也”。
关于书院的初始形态,多数认为书院从产生之日起
就具有私学性质。这话不无道理。早于官办书院九十年
之久的私办书院———张九宗书院,始建于公元635年。
根据史料记载,学者们一般认为唐代的私办书院已经产
生收徒讲学的育人活动,但尚未形成完整的书院制度。
所以,我们可以说,书院最早源于私人讲学,后经官方提
倡、赞助逐步形成为书院制度,成为封建社会特有的一
种教育组织。[2]
一、书院发展的性质转变
宋代是书院发展的起步期,表现为私学性质。北宋
时期,国家刚刚一统,社会还处在一种初步稳定的状态,
统治者集中精力巩固政权,无暇顾及人们的精神文化生
活。从北宋的三次兴学看出,国家重视官学的发展而忽
视书院的功能。书院的发展延续唐末的私学性质,诸如
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等。直到
南宋理学的兴起,北宋书院从总体的发展看还是处于一
种沉寂的状态。直到南宋官学的衰败和理学的兴起,才
为书院的迅速发展提供了直接动因。书院的规模日益壮
大,成为文人儒者讲学立说的重要场所,甚至一时取代
官学地位成为当时的主要教育机构。此时,书院的活动
内容丰富充实,主要有三:藏书、供祀、讲学。
元代书院开始出现官学性质倾向。元代是一个多民
族、多文化的朝代,教育情况也各不相同。为了安抚民
心,统治者延续前朝的先进文化教育,推崇一种“以汉制
汉”的文教政策。程朱理学、科举制度、官学、书院制度都
得到提倡和发展。但同时还注重对汉文化的发展进行限
制和干预,这就给书院的官学性质转向埋下伏笔。书院
的领导权由朝廷掌管,任命山长、发放官禄、授予官衔
等,书院肄业的学生可以举荐做官,这些都是元代书院
官学性质转向的重要表征。
明代书院出现两极化倾向。明初的统治者重视人才
的选拔和任用,把培养培养人才的重任交给官学,鼓励
举荐,大力提倡科举制度,将元代遗留下来的书院改为
地方官学。此后,书院有所复兴,如著名的东林书院的兴
创,但是到了明末,书院受到严重创伤。由于书院牵涉政
治等问题,在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嘉靖十七年
(公元1538年)、万历七年(公元1579年)和天启五年
书院兴衰过程中的性质表征
———从私学性质到官学性质的转向
袁传明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武汉430079)
摘要:书院是我国封建社会中脱离于官学体系之外的一种特殊教育组织。经旁求博考、枝分缕解,书院
在从私学性质到官学性质的转向过程中,主要有如下表征:一、书院的质变与科举制的互动;二、书院本身的变
化,如教学组织形式深入官学、考课制度的出现、讲会制度的消失等;三、书院的质变在理学被官方接受以及理
学的广泛传播中起催化剂作用。
关键词:书院;私学性质;官学性质
中图分类号:G529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袁传明(1985-),男,江苏淮安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外国教育史。
。明代书院的两极化一
方面表现为书院转变为官办,成为科举制的附庸,另一
方面表现为学术争鸣的场所,但后者均被毁灭。因此,残
留下的明代书院显示出的还是官学性质。
清代书院完全属于官学性质。清初统治者想方设法
抑制书院的发展,促使书院完全官学化,并逐渐纳入官
学体系。直至清末,革命起义导致官学衰微,书院渐渐取
代各级官学,从而使书院到达了完全的官学性质。受新
教育思潮的影响,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废书
院,改办学堂,书院就此结束。
二、性质转变过程中的表征
书院从唐代到清代,兴衰更替数次,历经千年的风
雨摇摆,其性质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初始的私学性质,
到倾向于官学性质,再到官私的两极化,最后完全从属
于官学性质。在这漫长而跌宕的过程中,书院的官学化
似乎是其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书院的性质转向有其独特
的表征:
(一)书院的质变与科举制的互动
科举制的产生、发展以及它的消亡过程,与书院的
官学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科举制是我国古
代官学体系中选拔人才的一种考试制度,历来遵循“学
而优则仕”的原则。书院之所以走上官学化的道路,正因
为恪守着这一教条,逐渐向官学靠拢,从而使书院成为
科举制的附庸。另一方面,书院是一种独立于官学之外
的、特殊教育组织形式。单从表面上看,二者是相互独立
的,但由于士人对高官厚禄的追求,使书院输出人才成
为科举取士的重要途径,从而制约着科举制的发展。正
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科举学与书院学不仅可以互相
参照,而且具有一种共生互动的关系。科举学可以为书院
学提供学术借鉴和理论支撑,而书院学能扩大科举学的
研究领域和丰富其内容”。[3]因此,笔者认为,科举制与书
院之间的这种互动关系表现在科举制与书院产生、发展
的同步性,中途的互补性,以及消亡的同时性。
1、科举与书院产生、发展的同步性:科举制度产生
之前的取士制度主要是世袭制度、察举制、九品中正制
等,使特权集中在少数集团或个人手中,世族势力逐渐
强大,门第出身严重影响了取士制度的发展,由此造成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隋文帝统一中国后,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采用分科考试来选拔人才,从而扩
大了封建统治阶层参政议政的权利。隋炀帝时期,进士
科的设立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诞生。初唐时期,科举制
得到草创、发展,到中唐时期逐渐完善。而中唐正是书院
的发端时期,官方的丽正书院已经设立,民间的私办书
院也早于官方之前形成。自从科举制产生以后,一直影
响着当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不管是官学还是私学,都
逃脱不了科举制的束缚。
2、科举与书院发展中途的互补性:科举制是书院发
展的重要助推力量,同时,也是限制书院发展的重要手
段。科举制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矛盾:一方面,
科举制度与儒家所倡导“学而优则仕”的理论相一致,也
是唐宋以后士人践行“治国、平天下”的主要途径;另一
方面,科举制度又与其自身所宣扬的政治理念、人才培
养标准有相当大的差异。这种矛盾心态迫使士人一方面
从自己所信奉的学术出发,对科举制度及书院的科举教
育进行严厉的批评,并提出了改革设想;另一方面他们
不但自身积极应举,而且更不可能反对生徒应举。[4]可
见,科举制自身的矛盾与书院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书
院良好的学术氛围、自由的学习风气可以缓解科举制中
急功近利、世俗化的倾向,书院的生徒以严谨治学、潜心
研究、修身养性等高尚道德情操为人生的最高价值,与
官学功利性的外在诱因互补,为古代教育的发展做出了
重要贡献。
3、科举与书院消亡的同时性:科举制产生于隋朝大
业元年(605年),废止于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经历一千三百多年。最早的官办书院产生于唐朝开元五
年(717年),直到清朝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则令改书
院为学堂,书院的经历时间约一千两百年。因此可以得
出,科举与书院的消亡存在着同时性。
(二)书院本身的变化:组织、课程、讲会制度
事物性质的转变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在这过程
中,事物的内部会做出形形色色的调整或改变。书院的
质变过程,亦是如此。
1、书院的组织
早期书院的组织结构简单,没有复杂的人员设置。
书院主要由“山长”一人负责组织管理和教学工作,一般
没有其他管理人员和机构。这与书院初始的私学性质是
相关的,此后,又衍生出堂长、院长、副讲、助教等职,主
要从学生中挑选管理人员,这又与官学的组织结构设置
极为相似。
分斋制度的创立以及与“三舍法”的珠联璧合。分斋
制度是由北宋著名教育家胡瑗所创的一种教学组织形
式,由于胡瑗经常在苏州和湖州之间的书院讲学,所以
又被称为“苏湖教法”。分为经义斋和治事斋,经义斋讲
授经学,学习六经六义,通晓儒家经典;治事斋分治民、
讲武、堰水、历算等科目,并且“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
事”,即要求学生每人选一门主科,还要学一门或多门副
科。分斋教学制度的创立引发了分科教学,引发了选修、
必修科目,引发了国家多专业人才的培养,显然,在中国
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北宋三次兴学时期,范仲淹
主持的庆历兴学将“苏湖教法”引入太学体系,这标志着
书院的教学组织形式在官学体系中的运用。到第二次兴
学时,王安石创立了“三舍法”,将“生员分三等,以初入学
102内舍,内舍升上舍”。此后
又继“三舍法”建太学六斋,分上、中、下三等,每等各二
斋,东西相向,实行积分制。因此,书院的组织形式不断在
官学体系中深化发展,是书院官学性质转向的重要表征。
2、书院的课程
书院的发展一直与理学的进步有着密切的联系,因
而,理学成为历代书院的讲学的重要课程,主要包括儒
家的“四书五经”以及著名理学大师的著作。
明代书院中考课制度的出现是书院官学性质转向
的又一重要表征。考课制度在书院中的运用,可以促进
学生的学习,提高学生严于律己、刻苦钻研的精神,这无
可厚非。但是,这种考课制度又偏偏和科举挂上钩,把科
举的考课范围完全纳入到书院的教学内容,使原来的考
课制度变味了,成为一种“科考制度”,而不是单纯的考
课制度,带有一种鲜明的应试和功利主义特色。以科考
为主的这类书院就这样诞生了,它不以讲学著述为主,
而是专门组织和培养学生参加科举考试,逐渐沦为科举
的预备场所。如八股文在书院中的泛滥,格式死板、字数
限定,学生们在大量练习这类官僚式的文体下,不仅忽
略了个体自身的发展,而却严重阻碍了书院学术自由思
想的发展。
到了清代以科考为主的书院逐渐增多,并占据领导
地位。其中,以诂经精舍和学海堂最为典型,它们有着非
常完善和严密的考课制度,而此时的书院已非彼书院,
完全沦为科举制的附庸,甚至取代官学的地位。
3、书院的讲会制度
讲会制度是书院区别于其他教育组织的重要特色
之一,然而这一重要特色却要随着书院的质变而逐渐淡
出人们的视野。因此,讲会制度的消失也是书院官学性
质转向的一个不可忽略的表征。
讲会制度产生于南宋时期,它的盛行与某一时期的
学术争鸣有着密切关系。著名的“鹅湖之会”,被誉为中
国思想史上第一次哲学思辨的大论争。这场论争是由两
位著名的理学大师朱熹和陆九渊发起的,“朱以陆之教
人为太简,陆以朱之教人为支离,彼此不和”。鹅湖书院
就是在这场争论后为纪念此次具有重要意义的论争而
兴建的,而鹅湖书院也因“鹅湖之会”闻名于世。可以说,
哪里的学术百家争鸣,哪里书院的讲会制度就盛行,但
是“科考制度”的书院里例外,它们以应试为主,追求功
名利禄,月考、岁考接连不断,学生们无暇顾及这些学术
上的争鸣。当“科考制度”的书院在书院史占据主体地位
时,讲会制度也就结束了它的使命。
(三)书院的质变与理学的发展
理学,亦称道学、新儒学,萌芽于唐末,奠基于北宋,
发展盛行于南宋、元、明,清代中期逐渐衰退。显然,理学
的勃兴与书院的发展是同步的。书院的质变使理学从书
院的授课内容转变为官学的必修课。
南宋时期,书院的私学性质为宋代书院与理学的一
体化提供了重要保证。北宋时期,官学的腐败,虽然企图
通过“三次兴学”运动来振兴官学,但是也很难遮掩官学
已经完全沦丧为科举的附庸。到了南宋时期,国之刚立,
内忧外患,官学更是一种形式而已,“士子游学,非图啜
哺以给朝夕,则假衣冠以诳流俗”。[5]这一切被理学家们
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而书院的勃兴令理学家们喜出望
外,书院的扩建自然也得到他们的赞赏与支持。正是书
院的这种私学性质,自由讲学、学术争鸣、陶冶情操、不
为利禄、育人为主,吸引了理学家们的目光,促进了理学
在南宋的兴起。最终,书院与理学在南宋时期达到了一
体化,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元代,借助书院的不断官学化,被官方所认可,理学
实现了北传,并逐渐成为元朝统治者的官方哲学。少数
民族入侵中原,异族文化冲击着汉族的传统文化,元代
入侵者文武并用。一方面,利用武力征服南方大部分地
区;另一方面,接受儒家的文化思想,试图从思想上控制
汉民族。理学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继承者,在发展的机
遇上有了空前的提高,再加上书院逐渐表现为官学性质
这一催化剂作用,元朝统治者不得不把理学地位提高成
官方哲学,并把它定为科举考试的重要内容。这样一来,
在异族文化的博弈中,汉民族文化凭借其独特的先天优
势和后天条件实现了广泛的传播。
明代理学的发展中出现了陆王心学,在书院中传
播,随书院的官学化而被官方接纳,程朱理学的地位下
降。明初时期,程朱理学还占据主导地位,到了明代中
期,出现了王守仁的心学,并在各大书院广泛流传。众所
周知,明代书院受到了严重创伤,残留的只是些完全官
学化的书院。而陆王心学的兴起,使程朱理学退居次席,
因此,书院的官学性质推动了陆王心学的发展。
明末清初,理学衰微。书院的官学性质严重,取代了
官学,成为科举的附庸。学术自由之风早已荡然无存,理
学失去了发展的依托,科举之害深入人心,书院之弊急
需整顿。
三、小结
我国古代的教育组织形式有官学和私学之分,二者
的关系错综复杂、相互交织。书院作为私学的主要形式,
在我国教育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与官学也有着千丝万缕
的联系。根据上述书院的性质分析得出,书院的发展深
受官学的影响,而书院兴衰过程中其自身的性质主要表
征为:书院的质变与科举制的互动;书院本身的变化,如
教学组织形式深入官学、考课制度的出现、讲会制度的
消失等;书院的质变在理学被官方接受以及理学的广泛
传播中起催化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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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4
你这么理解行了,官学是公办,私学和书院是民办,私学比较普通,书院小有名气
第2个回答  2013-07-14
简单说:私学与官学是相对而言,书院是私学的高级形态,都是古中国的教育方式和人才培训选拔之所,建议百度搜索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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