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年假规定与国家规定不同时应该按哪个算?

公司年假的规定是在本公司服务年限满多少时间能都休相应多少时间的年假,但现在公司现在有这样的一个问题出现并存在争议:有些新入职员在入职之前已经在别的公司服务过,而且在以前几家公司的服务年限加起来已超过10年,这样按国家规定就可以享受每年10天的带薪休假,但公司方面又说应该按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来算,不然你刚进公司就要休10天年假对于我们公司来说是不公平的。
这种情况到底是谁对呢?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第四条的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一般来说是应按照员工工龄计算年休假,也就是参加工作日开始计算,而不是入司的司龄。但是现在很多公司都采用的是按入司司龄计算,这也是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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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8
当然是在同一个公司服务的年限作为计算的标准。国家的标准也是如此规定的,不会是连续计算服务年限的。
第2个回答  2020-05-21
国家是按工龄算的
针对跳槽的员工的年假计算方式是:按当年剩余天数/365*对应工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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