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发生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业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销售收入账载金额******元,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业务销售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账载金额*****元,
这是什么意思啊,请举例说明?
接着上面那段:上述业务收入账载金额合计******元,根据税法规定,应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确认收入的税收金额******元,这两句话有什么不同,什么意思?

从会计角度按权责发生制来确认收入,但税法是按收付实现制来确认分期收款发生商品业务的收入的,由于两者确认的时间不同,所以会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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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2
我们从分录分析一下。
收付实现制下: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时:
借:销售成本或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部份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税金为: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6%
权责发生制下:
借:银行存款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这两者是有点矛盾,主要是税务规定你开多少票应该确认有多少的收入,为了解决这方面的冲突我采用的方法是,收到对方多少款,就给他开多少票(当然,这是我在建筑企业的方法)。不知道对你的题目有没有什么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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