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多少天就工作多少天,全月无休,平时每天上班时间是7-8个小时,但每月最少有7-8或者更多天,公司要求无偿强制加班,每次加班差不多都是全天上班12-13个小时。公司还说你每天上午上班8小时,下午没上班不就等于是休息,你下午上8小时,上午不就是在休息,所以天天都让你休息了你为什么还要求每周休息?
公司这样说法和做法是错误的,其行为已经违法,劳动者应该及时维权。
公司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克扣、拒付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劳动者应当立即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50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91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