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被占用了有没有补偿

如题所述

有。国家征收农村开垦的荒地是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未确定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没有确定给具体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所谓荒地,是指尚未开垦种植或曾开垦而长期废弃的土地;所谓荒滩,是指河滩、海滩等浅滩。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是增加农用地面积,促进后备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但是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土地分等定级可分为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农用土地分等定级两种类型。
对于各级政府的具体审批权限,将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予以明确。同时,为了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国有荒山、荒地、荒滩进行农业开发,本条规定,对于开发出来的土地,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土地等级是土地质量和价值状况差异的反映。评定土地等级或称土地分等定级是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进行调查、测算后确定土地质量和价值的评估活动。土地等级是确定土地价格的基础。土地等级依照土地调查成果评定,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与现状用途不一致时, 规划土地用途是评定该土地等级的潜在影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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