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丢失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年报丢失了怎么办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此情况.
年报时间过了,没申报怎么办?
一、如果工商局的年度公示过期没报,需要补报
1、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2、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的城市或者省份站点.
3、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4、进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指南.
5、查看列入异常原因,有四种异常,选择相应的.
6、逾期未申报的补报未按时申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地址异常等其他异常原因处理办法上面都有说明.
7、下载《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8、带上《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材料,需要什么证明材料上面都有说明,不同异常原因的所需材料都不同.
9、带上以上资料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10、工商局自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如果是所得税年报没报,需要补报
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汇算清缴,逾期申报可能产生罚款、滞纳金.
一般来说,在汇缴期内,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超过汇缴期,纳税人未进行申报,或者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补充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自汇缴期结束的次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相关法条规定有: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10条有明文规定:
第十条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税收征管法
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年报丢失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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