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是当外汇从境外到境内是会向外管局做的国际收支申报信息。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编制国家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重要数据来源,也是国家制订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规定,境内个人或单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境外收款或对外付款,都必须通过交易银行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扩展资料
一、需要办理收支申报的业务
(1)申报主体
①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通过我行发生的跨境汇款交易,应由交易主体在境内的一方通过我行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②境内居民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通过我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应由境内居民通过我行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申报范围
①居民个人:等值5000美元(不含)以上的涉外收入和对外付款应逐笔申报;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涉外收入或对外付款实行限额申报,即只报送基础信息,不报送申报信息,但涉及贸易进出口项下的款项不实行限额申报。
②非居民个人:跨境收付款应逐笔申报。
二、申报注意事项
客户应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申报单的各项内容,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填报申报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除“申报号码”等信息由银行填写外,其余各项均由客户填写。
(二)“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表,根据涉外收入或对外付款的交易性质,由客户准确填写。
(三)“交易附言”填写涉外收支交易的性质,应与交易编码对应的交易内容相吻合。
(四)“收/付款人国别”填写收/付款人常驻的国家或地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际收支申报
国际收支是当外汇从境外到境内是会向外管局做的国际收支申报信息。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编制国家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重要数据来源,也是国家制订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规定,境内个人或单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境外收款或对外付款,都必须通过交易银行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入或涉外付款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以下称“申报主体”),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发生涉外收入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T)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T)后五个工作日(T+5)内办理该款项的申报。发生涉外付款的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后果
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申报涉外收入的收款人,其在申报期限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又从境外收到款项时,必须先办理所有未申报涉外收入的补申报手续,并经所在地外汇管理机构确认后,银行方可为其办理解付手续。
因此,如果入账汇款的收款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款项不仅不能及时入账,而且会带来利息上的损失。同时,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外汇管理机构将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收支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际收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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