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席上吃鱼的讲究

如题所述

宴席上,鱼的摆放往往是在菜肴五味已尽、三巡酒过之后,尤其是在鲁、苏、皖、沪等菜系中,鱼往往是压轴大戏。此时,既是为了让客人在品尝了多种美味之后,仍能保持味觉的敏感度,也是为了借助鱼的鲜美,在客套的敬酒环节之后,增添几分酒兴,正所谓“鱼者,酒之媒也”。
当一条身披姜末葱段、染上酱料的整鱼亮相时,如何将其“解决”成了桌面上的议题。现在常见的做法是,服务员会小心翼翼地将鱼头对准右上座,这样鱼头和鱼尾自然就归属主宾和陪宾,他们各自敬一杯酒,然后共同用筷子按住鱼头和鱼尾,邀请在座的各位一起“剪彩”品尝。这个方案的巧妙之处在于,既尊重了主宾和陪宾,又通过一种礼仪让他们将优先权让渡给了大家,这既体现了礼仪,又包含了现代的游戏规则。
然而,沪上的食客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鱼最美味的部分其实是头和尾,但按照上述做法,这两部分往往被最快地夹走,其他人自然不便下筷。等到鱼身上的“彩”被别人迅速剪光,剩下的头尾自然就归了他们,这让他们暗自窃喜。
在讲究秩序的官宴或求人办事的请客场合,关于如何吃鱼的方案就变得无趣和机械。整鱼上桌后,主人会先用公用筷子夹取鱼身上最好的部分(江南人认为是鱼头,江北人则认为是鱼肚子),放到主宾的私盘中。这位主宾一边享用,一边会客气地招呼大家也吃。这样,一条鱼就被慢慢地分食掉。在沿海或滨湖地区,人们通常不吃鱼的反面,担心“翻船”,剩下的部分会用来做汤。有记载说,清朝的商人和官场人士为了图个“一帆风顺”,连鱼的一面吃完了也不说“翻”,而是称之为“调向”。
在朋友聚会或文人雅集上,上述吃鱼的规矩就被视为俗套。记得在1980年代初,我应朋友之邀前往湖北,有幸品尝了一道由名厨黄昌祥设计、共有36道菜的全鱼大宴。当地决定吃鱼的优先权的游戏是比试学问:每上一道珍贵或稀有的鱼菜,客人不论座位高低,若能引用唐宋诗人或现代伟人的诗句来识别鱼种,就有机会首先品尝。例如,武昌鱼和鲈鱼,几乎每个人都能引用相关的诗句。然而,当一道以“松鼠”为造型的菜出现时,没有人能识别出来,最后只能由主人揭晓:“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张志和)原来这是一道用特殊刀工塑造的鳜鱼菜品。大家都罚酒,这种游戏既雅致又热闹,令人难忘。
在内陆,也有人称鱼为“哑巴菜”,担心鱼刺伤喉,因此建议在食用时不言语,专心品尝。现在,由于滥捕滥渔,好鱼已经不多,人们也舍不得快速食用,而是变成了“酒媒子”。坐在头、尾、腹、背方向的四人先喝一轮鱼酒,然后主人会夹出鱼眼珠敬给左侧的上宾,称“高看一眼”,接着是鱼鳃、鱼翅、鱼鳔等,最后是鱼尾巴,末位客人要喝一大杯,被称为“委曲求全”。
那条鱼很幸运,只有边缘略受损伤,主体完好,而此时,客人们往往已经醉倒,无法继续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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