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性瞬间,指摄影者在某一特定的时刻,将形式、设想、构图、光线、事件等所有因素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特指通过抓拍手段,在极短暂的几分之一秒的瞬间中,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物加以概括,并用强有力的视觉构图表达出来。
1952年,布勒松以“决定性瞬间”为书名和序言标题,出版了他的摄影作品选集。此后, “决定性瞬间”便成为欧美各国乃至世界现实主义摄影家及新闻摄影记者共同遵循的摄影金科玉律与摄影美学经典。
来源
据台湾《摄影天地》朱健炫先生的注释,“所谓决定性瞬间,就是事件进行中,恰好有一个瞬间,所有元素(人、地、物)均各得其所,并同时展现出特定内涵和意义”。这一瞬间出现时,摄影者必须抓住它。他认为“决定性瞬间”的本质,由三个环节构成,即一、意义即内涵之表达。
它是使事件产生新意义或赋予事件意义的时刻;二、空间即构图之组成;三、时间即时机之捕捉。至于决定时机的关键,就在前两者何时能展现其最佳状态之时刻。日本摄影家木村伊兵卫的注释更简单:“决定性瞬间就是光线、构图与感情相一致的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