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某国家单位实习一个月,一个月完了,指导老师想让我继续在那干,他一个项目没有完成。
但因为我是大学生 紧接着期末考试 我就拒绝了老师。
而目前到了开证明的时候,事与愿违,事前说好的实习证明,因为那老师心中不悦,以勉强的理由比如说时间不够多等等 不愿给我开实习证明。我实习要求的四学分已经一年前在另一单位完成,但我为了保险还是想让他开一个实习证明。
我想问的是,我如果直接把这段经历写到简历里(比如xx年x月-x月,协助经济学家在xxx单位进行数据处理工作),但是却没有这个“实习证明”,申请国外留学时候,人家会认不?比如我联系教授的时候,发送给他的简历里,用附上这个“实习证明”才有效吗?
有人说在简历后附一个Reference,写上实习指导老师联系方式email等即可,教授不信会发email查,但我觉得这样也不稳妥,谁知道这个email就一定是实习指导老师的?
我希望得到的是实际而可靠的回答,高分求助!
补充一下怕没说清楚 我主要问的是,这段经历在没有“实习证明”的情况下 写到简历里 是否在申请的时候有效?也就是说,国外教授是否认可你这段经历,能够在简历的印象中加分?
有人说实习证明是交给学校以完成学分的,对以后申请用处其实不大,是这样么?
ps 这个实习证明找别的老师开不了 那个单位 一个环保局 那指导老师是以个人名义招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