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吗

如题所述

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过户。宅基地过户需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1.双方需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宅基地过户后的双方也需满足此项原则,此外其宅地基的面积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大小。
2.需是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1)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也可以说成每个村都有一定数量的宅基地,自然其分配的对象也只能是该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以农村宅基地过户的成员还得是同属于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农村宅基地过户的对象必须年满18周岁,不然其过户行为也是无效的。
(2)在特殊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给外村居民,那就是若是本村的孤寡老人养老期间是外村的亲属照顾的,经过村集体组织和老人的同意后,便可以进行过户,其过户行为有效。
3.房屋随宅基地一起过户 农村房屋是建在宅基地上的,若是该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受“地随房走,房随地走”原则的影响,其宅基地过户后,宅基地上建的房屋也得一起进行过户,不能只单独过户宅基地或者是单独过户房屋,否则这一过户行为不成立。
4.需征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 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权是在村集体组织手中的,这也就是说关于农村宅基地的一系列过程,都需要先征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不可以私自进行交易,否则其过户行为也是无效的。
5.需进行主体变更
农村宅基地过户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在过户后还得进行宅基地主体的变更,不然其过户行为并未获得法律的认可,那么原则上其宅基地的使用权还不归属于你,所以主体变更这一步不可少。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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