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对方先动手造成对方轻伤怎么判

如题所述

打架对方先动手,造成对方轻伤的判刑方法如下:

1、如果是正当防卫,在正当防卫行为合理界限内造成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对方先动手的情况,都会被定性为互殴而不是正当防卫;

3、若因防卫过当造成的,防卫过当属于过失犯罪,过失伤人,重伤才构罪,此种情况下,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4、若出于故意心理,还手将对方打成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属于正当防卫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不法侵害发生,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对还没有开始或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不能进行防卫;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实行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超过这一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

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客观要件。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事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主观要件。行为人在犯故意伤害罪的时候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

认定防卫过当需要具备四个实质要件:

1、合法性;

2、紧迫性;

3、针对性;

4、防卫故意。

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故意伤害的民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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