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二胎和三胎奖励最新政策

如题所述

1.奖励一:奖励产假
      女方享受八十天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天的陪产假。按广东省现行政策来看,顺产:98天+奖励假80天=178天;难产: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奖励二:生育津贴
      根据《规定》奖励假期期间职工工资照常发放,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照常,但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但奖励假期期间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计算方法为:参保人领取的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3.奖励三:生育医疗补贴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广东哺乳假多少天2022新规定
      1、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用人单位应当为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安排每天不少于一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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