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工作五年的人,也签了劳动合同,突然被辞退,该怎么办?

我在一个宾馆做了整整四年之前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个月刚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突然被解雇了,请问我会得到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关系开始时签订。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社会保险等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这家宾馆工作了四年之久,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社会保险等权益。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无故解除您的劳动合同,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未提供合法的事由,或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通知您,那么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社会保险等权益,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工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4-08
根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雇主与雇员同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是法定的,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视为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您之前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在该宾馆工作了四年,可以认为已经与宾馆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您被解雇了,宾馆需要给您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数额要根据您的工龄、工资和离职原因等因素而定。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