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全国,可以拒绝调离常驻地么?

劳动合同合同签的是全国,在一城市已工作超过十年,现在公司要撤点,要把我调别的城市工作,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么,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么?

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4四项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这里的工作地点,一般来说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员工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它关系到员工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就业选择。因此,工作地点应该是较为明确、具体的地点。如果约定为“全国”,则失去了“必备条款”的应有作用,有违立法本意。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可见,公平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原则之一。对大部分员工来说,工作地点对择业很关 键,将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对工作地点的选择权,有违公平原则。
因此,劳动合同约定全国,本身是不合法的,是无效条款。现用人单位撤点(同城除外),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到其他地方工作,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一致,不能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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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08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不固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动。不能拒绝,毕竟是合同约定,否则就是劳动者违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2-07
劳动合同要写地址,你写全国本身就不符合要求。工作地变换(不在同一个城市)可以不同意,达不成一致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追问

全国是公司填的,后面还有一条服从调配。

追答

劳动合同的工作地址写全国明显不规范,调离常驻地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协商不成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依据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主张经济补偿金。工作地调整属合同重要条款变更,必须征得劳动者的同意。服从调配也只能是常驻工作地内的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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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2-08
工作地点约定不明,如果你的工作岗位并不具有去全国各地工作的性质,则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存在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注意搜集与工作岗位相关的证据,另外注意与外地是否属于与你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
第4个回答  2020-02-08
如果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全国,你在合同中签字了,你拒绝到异地工作,就不能再要求支付补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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