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明智力或身体发育迟缓需延缓入学的评估诊断即可。
休学或延缓入学的医学诊断证明由相关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开具,分别是:精神类疾病、障碍的诊断由“常熟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传染类疾病的诊断由“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
其它疾病的诊断由“常熟市中医院(新区医院)”负责;智力或身体发育迟缓需延缓入学的评估诊断归“常熟市妇幼保健所”负责。各相关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医务科(处)、儿保科负责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作为休学或缓入学的重要依据。
扩展资料: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在学年开始前提出申请,附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2、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3、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