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6-13
hooleer,你好,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首先,如果没有约定,原则上你不能扣留应付对方的款项,否则需要负违约责任。
但是,你这种情况有可能会适用留置权,你看看你的情况是否符合:
1.已根据特定合同合法占有对方动产(不能使货币噢)。
2.债务已经到了清偿期而对方仍未履行债务。
如果都不符合,你就想想办法,看可否“造”出上述条件,例如在上次交易中,对方有否违约,或者有什么需要对你方赔偿的,如果有的话,也可以行使留置权。
三、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行,你只能等待,如果真的有质量问题,再去索赔了。
对补充问题的回答:
你还可以考虑“自主行为”(百度一下,你就知道意思了,这里我就不多说说了)进行答辩,关键是“造”出对方已侵犯你们的权利。
第2个回答 2009-06-11
建立合作关系之前一般都有签订相关协议(如技术协议、质保协议等),用以规定合作时间、技术参数、不良索赔等等。简单说,协议则为合同,适用于“合同法”。
那现在的问题就是,对方出于自身发展考虑打报告提出停止供货,你们肯定没同意吧,然后他就单方面停止供货了?如果是这样那是那他们未履行合同之规定,不知道你们当初供货协议是怎么规定的,对方不履行合同有怎样的索赔。呵呵,不是律师,不清楚如果未规定不履行合同怎样索赔,“合同法”有怎样的规定,还是咨询专业律师吧。
第3个回答 2009-06-10
你们与供应商有否合同?如果有合同则按合同约定办理。
如果没有合同,则可以按行业惯例或交易习惯进行处理
如果都没有,可以选择扣留货款,不过可能面临对方起诉要求归还货款及相关利息的风险。
第4个回答 2009-06-10
如果合同上对此无约定,是不可以的。
没有法律依据。
不符合法律关于留置权的适用条件。